根据我校孔子学院建设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拔我校参与建设的国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名额
本次拟向国家汉办推荐6名人选,经汉办考察合格后派往我校参与合作建设的国外孔子学院工作。
二、人选条件
我校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选拔: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熟悉外事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3、曾任副处以上职务或现任正科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其它通用外语;
5、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6、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7、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8、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9、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三、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1、开拓所在孔子学院当地汉语语言文化推广的市场;
2、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承担所在孔子学院的组织管理和部分教学任务,参与策划组织相关的中国文化活动;
3、负责所在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4、协助所在孔子学院与汉办的联络工作,定期向孔子学院总部汇报工作,参与经费预决算管理等;
5、负责所在孔子学院与学校的联络工作;
6、开展当地汉语推广调查研究。
四、工作期限和待遇
1、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待遇按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国家汉办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拟于2010年9月派出,在国外工作任期原则上为2年,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延长任期至4年。
3、中方孔子学院院长结束任期回国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相关选拔事宜
1、报名方式: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
2、报名时间:
2010年
4月
2日
至
4月
8日
报名地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
联系人:姚立英,电子邮件:wsc@scu.edu.cn,
电话:85403116,
传真:85403260。报名时请提交已填写好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及相关能力证明材料。
3、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答辩,确定候选人后上报国家汉办。
4、国家汉办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和组织面试确定人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汉办将组织已正式录取的人员参加出国前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川大学人事处
四川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0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