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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

日期:2011年03月25日     作者:     点击数:

关于申报“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日前,我校出台了《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大力资助博士研究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凡四川大学全日制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有机会享受一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助。
  根据《管理办法》,学校设立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凡四川大学全日制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对外交流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口头学术交流,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提交的论文被本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受,且有组委会正式邀请函,便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院审批确定。
  有意申报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可以咨询学院办公室黄老师(028-85401308),准备相关材料,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请交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研3-323室)。
                                            研究生院
2011年3月23日